政策解读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的通知》

2021-12-24 17:18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的通知》(简称《通知》)。现针对《通知》发布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01

制定背景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继续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80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2021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383号)要求,结合广东省工作实际,省厅组织起草了《通知》。

02

主要内容

《通知》全文共分为三部分,从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合理安排使用计划指标、相关工作要求等3个方面,就广东省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第一部分坚持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

一是《通知》明确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及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及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由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二是对其他项目用地所需计划指标,由各地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核算计划指标后进行配置。

第二部分合理安排计划指标使用

一是明确省市指标安排规则。各市通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挣取的计划指标,省级留存7万亩作为省指标由省统筹使用,各市完成上缴省的指标数量任务以后,新产生的计划指标数量作为市指标使用。

二是分时计算市指标可用数量。《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时核算各市获取的计划指标。

三是明确省市计划指标保障范围,其中:加大省统筹力度,省计划指标主要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巩固精准扶贫项目、环保设施、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非营利性养老设施、非营利性科技设施、非营利性殡葬设施、监教场所、铁路综合开发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和其他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支持的项目。安排部分省计划指标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支持重点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省级以上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单独选址项目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用地,以及“三旧”改造、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奖励计划指标。市指标主要用于保障各市市政基础设施、产业、商服及住宅等批次项目用地。

四是完善计划指标奖惩调整措施。实施“增违挂钩”、“三旧”改造奖励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相挂钩。

第三部分突出计划指标工作要求

《通知》从规范项目用地审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严格监管考核制度等3个方面,对广东省2021年计划指标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03

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节约集约用地,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对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由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三是继续实施计划指标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定计划指标,倒逼各地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从“要指标”向“挣指标”转变。

四是除省级以上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单独选址项目违法用地所需计划指标由省市各半解决,其他违法用地经依法处理后补办手续的由市指标解决。

来源:广东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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